第678章 应对三策(2 / 2)
陈师爷捋着胡须道:“大人,自古应对此类加派,无非开源节流。开源,无外乎加税、劝捐、摊派徭役折银。节流……我县本就拮据,恐无流可节。加税万不可行,劝捐或可一试,但数额巨大,恐难凑齐,且易招致大户怨怼。摊派徭役折银,亦伤民力。”
林石头沉吟道:“加税伤民,决不可为。劝捐……若只靠大户,压力过于集中,且易给人以‘与富户勾结’的口实。岳父,姜家已为我县出力良多,此次断不能再让姜家独力承担。”
姜桐远眼中闪过欣慰,却道:“贤婿不必顾虑姜家,若需……”
林石头摆手打断:“我有一策,或可尝试。名曰‘以利劝捐,分期缓征,以工代赈,开源拓新’。”
他详细阐述了自己的构想:
一、以利劝捐,分期缓征。 不搞强行摊派,而是向全县大户、商贾发出“劝募书”,言明府城急用,非为私利,乃为修城、赈灾等公务。同时,给予“利诱”:凡捐银百两以上者,由县衙勒石记名,彰其善举;捐银五百两以上者,可酌情减免其家族子弟未来一至两年的部分“徭役折银”;捐银千两以上者,县衙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,对其合法经营给予一定便利,比如简化部分手续等。并且,允许分期缴纳,限期半年内交齐即可。这既缓解了大户一次性拿出现银的压力,也给了他们权衡利弊、计算得失的时间。
二、以工代赈,抵扣部分。 面向全县贫苦百姓,尤其是无地或少地农户、手工业者,宣布县衙将启动“青溪二期疏通”、“县学修缮”、“官道维护”等几项公共工程。凡参与工程的壮丁,除每日管饭、给少量工钱外,其劳务可折算成“应服徭役”或抵扣部分“欠缴的零星税赋”。同时,工程所需的部分石料、木材、工具等,优先向本县工匠、商贩采购,钱款从“协济银”中支出。这样,一部分“协济银”又以工钱和采购款的形式流回民间,刺激了经济,百姓得了实惠,工程也得以推进。
三、开源拓新,长远之计。 这是林石头谋划的核心。他提出,利用此次契机,推动几项能增加县里长期收入的政策:
第一,设立“官易行”: 规范本县大宗商品(如粮食、布匹、山货)交易,抽取微量佣金,既规范市场,防止奸商盘剥,又能为县衙增加稳定收入。
第二,鼓励桑麻,筹建“织造局”: 由县衙提供优质桑苗、麻种,并组织老织工传授改良技术,鼓励百姓种植桑麻,织布自用或售卖。县衙可成立“织造局”,初期负责收购百姓余布,统一染色、整理、外销,利润部分返还织户,部分留作县衙公积。
此举可充分利用本县妇女劳力,增加家庭收入,也能形成一项特色产业。
第三,开发“卧牛山”资源: 卧牛山有少量石灰岩、可用于烧制石灰,还有品质不错的陶土。
县衙可组织人手合理开采、烧制,产品可用于本县建设,也可外销。既利用了闲置资源,又能创造就业和税收。
“此三策并行,劝募可得现银应急,以工代赈可安民心、促生产,开源拓新则是长久富民强县之基。即便此次劝募不能足额,我们也可用开源所得逐步填补,并向知府陈情,说明我县正在大兴利民工程,短期银钱紧张,请求宽限或减免部分。只要我们账目清楚,工程实在,百姓得益,谅知府大人也难以过分苛责。”林石头最后总结道。
姜桐远听罢,抚掌赞叹:“妙!贤婿此策,环环相扣,既解燃眉之急,又图长远发展,更兼顾了各方利益,非大智慧不能为啊!”
陈师爷也频频点头:“大人思虑周详。尤其这‘以利劝捐’和‘开源拓新’,跳出了加税摊派的窠臼,化被动为主动。只是……推行起来,需得力人手,且要防胥吏借机生事。”
“人手方面,需仰仗岳父和县中正直士绅协助劝募,陈先生您总揽账目文书。开源诸事,我拟亲自督办,并招募一些懂行的老匠人、诚实的商贩参与。”林石头目光坚定,“至于胥吏,我会严令,凡在此事中敢有伸手者,立斩不赦!”
计议已定,接下来,林石头便雷厉风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