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 两百万,够吗(1 / 2)
后面还有一张,应该是许安哲提到的更改条款。
一、即日起,契约第二条乙方生活费更改为每月伍拾万整(¥500,000.00),当月10日汇入乙方账户
原主熬了四年终于给人涨工资了,真是万恶的资本家。
沈茉心里鄙夷,对他的讨厌又深了一点,直到她看到第二条。
二、未经乙方同意,甲方不得强迫乙方履行夫妻义务(隐晦特指)。
这个夫妻义务又特指隐晦,傻子都能知道是什么事情了。
沈茉细细琢磨这一句话,未经乙方同意,甲方不得强迫...
果然把文字玩得溜呀,看起来这个主动权在乙方手里,可是这么写不就代表着甲方偶尔也是想要的吗?只是迫于乙方不同意才不可以。
他难道就不能直接干脆利落地写双方不用履行夫妻义务?像他这样写,万一乙方什么时候鬼迷心窍可不就着了道了,到时候乙方追究起来,岂不是很理亏。
沈沫摇摇头,坚定地表示绝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。
许安哲看见沈沫摇头,以为她想拒绝,开口解释:“我的工作重心转向国内,有些场合需要你配合,这些钱是你应得的。”
沈沫点头表示知道。有钱不拿是傻子,况且这些生活费在这种上流圈真的算很低了,她没有权利替原主拒绝。
“没问题就签字”
许安哲看沈沫点头,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支笔来,递给她。
沈沫轻咬下唇,双帘不自觉下垂,这是他和原主的契约,她没有权利替原主拒绝更没有资格替原主应下这件事情。
看沈沫迟迟没有接过手中的笔,许安哲收回手,左手搭在方向盘上:“你不同意?”
沈沫:“能不能再等几天”,等到她和原主换回来了,让原主自己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