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四章 谁的琴艺冠绝天下(1 / 2)
就在墨千寻打算寻机查看之际,却见玉锦被人一把抓了过去,很快消失不见了。
墨千寻有种大事不好的感觉,立时飞身过去,可去的时候,玉锦已经倒在了血泊了,而和她交谈的人已经不知去向。
紫色的衣角,这等时候穿着如此明显的,也不过就那么几个人而已,但是就眼前来看,只怕并不大可能。
墨千寻吹了一下口哨,暂时有他调度的禁军很快赶了过来,立时将事发地团团围住。
此次来的禁军头领是中郎将,出身不错,武功也还好,平日作风有些浪**不羁。他看到好端端的一个美人没了,还可惜了两句。
有人低声对他道:“将军,这人是沐小姐身边的人。”
这位中郎将虽然也是将军,可是和墨千寻这样的将军可是差了好多的。他的将军是属于从五品,而墨千寻的将军可是实打实的一品,而且人家还有王爵在身,可谓是独霸一方的异姓王。
中郎将看着墨千寻笑笑道:“莫不是墨王爷觉得此人伺候不周到,就下手将她杀了。这样可是不好的。”
他的下属听闻这么不着调的话,立时起了一头冷汗。
这家伙也太不知死活了,居然用这样的事情开玩笑。
墨千寻眼皮子都没翻,对旁边的人道:“是内力所致,被人扼住咽喉三息就丧了命。注意今天都有何人穿了紫色的衣服。”说完,他看了那不着调的中郎将一眼,“暂时不可走漏风声。”
中郎将虽然爱开玩笑,但是这点常识还是知道了的。他笑道:“我知道这叫避免打草惊蛇。墨王爷放心,我等绝对不会让一只苍蝇从这里飞过。凶手可是身着紫衣?”
墨千寻轻嗯了一声,还没等他再说话,已经飞身而去。
而土狗阿狼紧随其后。
中郎将看着他和阿狼潇洒的身影,仰慕道:“靠,太他娘的炫了。”
有人小声嘟囔道:“刚才将军你还说绝对不让一只苍蝇飞过呢。现在墨王爷就飞走啦。”
中郎将狠狠地敲了他的脑袋:“真是榆木疙瘩。墨王爷是谁,墨王爷是天下独一无二的王爷。”
“那你刚才还说?”
被人质疑,中郎将丝毫不生气,还得意洋洋地道:“我那叫反着来,知道不?我对他的崇拜如滔滔江水,绵绵不绝,我不过是用这种方式,让他记住我。多少神,都喜欢他们的黑粉啊。”
“将军,请说人话。”下属抗议道。
中郎将摇摇头道:“孺子不可教,孺子不可教。好了,干活,别哈拉了。你瞧瞧你们这群人,居然连一只狗都不如,说起来,我都替你们丢人。真是太丢人了。”
“你就丢人……”
中郎将恶狠狠地敲了敲他的脑门,不屑地道:“我丢人我丢得起,我丢人我自豪。你丢人你就是丢人,你丢你全家人。”
娘的,这世界上怎么有这种毫无羞耻之心的男人啊,太叫人受不了。
下属要吐两升血了,神啊,快把这个神经病收走吧。
等众人看到墨千寻去而复返,差点没抱住他的大腿,让他把人带走。
中郎将迈着欢欢喜喜的小腿,狗腿地道:“墨王爷你是听到了我的心声,回来跟我这黑粉,相亲相爱的吗?”
墨千寻嫌弃地看了他一眼道:“我是来看看你们如何连一只狗都不如的。”
众人立时囧了,而中郎将却丝毫不觉得丢人,反而很开心地道:“你说的好有道理,我竟然无言以对。墨王爷,我真的对你很敬仰,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,绵绵不绝。前后五百年,你绝对是N01。”
这人根本也不介意墨千寻听不懂他的话,依旧手舞足蹈地说着话。
墨千寻冷笑一声,没理会他。他并不是回来抓中郎将的错的,他刚才只是试了试离去的方位,想看看逃生的道路。
这里假山林立,想来刚才他来的时候,那人并没有走远,而是等他查看尸体的时候,才趁机逃跑的。
只是连他和阿狼都没发现,那人的功夫也真是太了不得了。
这一个小小的桃花宴,出现了这么多的高手,实在叫人吃惊。
可想想来的人,他不由得承认确实如此。
这完全是三方会谈的节奏啊,自然各方人马都希望到了谈判桌上能有更多的筹码。墨千寻接受了眼下的局面,只让人仔细检查四周,并没有多做停留。
而乾元亭这一带,依旧是歌舞升平,众臣工醉生梦死地看着几个佳丽比赛。说是比赛,到了这个时候,就有点真真正正的助兴了。
沐云遥得知有皇子在一旁用才艺助兴,不用多想,就知道欧阳冷霜肯定会点她。他知道欧阳冷霜的萧吹的不错,若是自己选了古琴,他以萧助兴,众人只怕有些不可描述的想法。
她避开了古琴,选择了时下不太流行的马琴,马琴是楚国边关的一种乐器。当下还不流行,等过些年后,因为一场血战风靡全天下。随之而来的,是一首名曰《无衣》的战歌。
《无衣》出自《诗经》,天下人皆知。只是年代久远后,这首本来有词有调有品格的诗,彻底地成了文字上的一抹淡描。
直到多年以后,还是因为墨千寻,这首《无衣》继续鼓舞着大楚人前赴后继,尽管灭国了,但是这种精神却让全天下人都为之震撼。
而沐云晴选择了古琴,试音的时候,还特意看了沐云遥一眼。她用的是《明月几时有》,做的诗音,似乎有意要看看沐云遥的反应。
但是沐云遥并不知道这个调子,自然还是没什么她想象中的意外表情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