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三章:杀了她算了(2 / 2)
跟刚才判若两人。
其实信上就写了一句话,还是那笔独属于林青青的,潦草的大字。
信上写:证,据,已,经,保,留。
还能是什么证据,他送去的那封,让她想要什么直接跟他说,他帮她做的证据呗。
大致是这么个意思。
也算是个证据吧。
字里行间得意的味儿太重了。
余魏冉又看了会儿,越看越觉得林青青幼稚,他舔舔笑了半天的嘴角,“老曹你去把我的印章拿来。”
公章就在桌子上,不需要拿,需要重新拿的,那就是私章了。
曹义去书架上暗格中取。
余魏冉写回信。
信里大致的意思就是告诉林青青他不会坐视不管,让她不要瞎折腾,想要干什么直说。不信他,总不能不信文婉。
代表他身份的私人印章印在上面。这下更能当成证据。
可这会儿夜已深,余魏冉估计她在回信的可能性不大,便也没等着,洗洗睡了。
林青青也果然没回信。
一连好几天都没回。
但只是没给余魏冉回而已。她一天一封的跟恭惠帝通着信。
恭惠帝很郁闷,郁闷他要给老百姓分粮食,群臣都不同意的事,传出去之后,为什么没人有反应。
他在信里也这么问林青青。
林青青告诉他这就是余魏冉搞的鬼。
有证据吗?
没有证据。
这还要什么证据,余魏冉又不会坐视不管。
恭惠帝更郁闷了,问她,他们的事怎么办。
该怎么办就怎么办,但只能稀里糊涂的办。林青青这么告诉他。
那就稀里糊涂的办了。
朝中那些在小树林了向石头城卖身的女人就被办了。
石头城那些耐不住寂寞买春的男人,也被办了。
恭惠帝还将那些被办的女人的画像张贴出来,明令禁止她们在向石头城的人出卖身体。
林青青也把小宋那一众人拉出来,狠打了一顿,明令禁止他们不准在乱搞。
朝廷和石头城大面儿上老死不相往来,私底下早被这些管不住裤裆的人弄乱了。
光是这么明令禁止,也是治标不治本。
为了治标又治本,林青青给余魏冉回信了。
其实是给文婉回的,但她跟文婉已经断绝关系了,所以她不给文婉回,给余魏冉回。
信的内容涉及到合作。
石头城会在逢一,五,的日子里,开设集市。
另外石头城需要的一些物资,那些出卖身体的人可以制作这些东西来换取生活保障。
有了保障,她们也不会出去卖了。而将她们组织在起来的人就是文婉。
余魏冉看到这些后,觉得林青青这个石头城的城主,是很合适的。
胆大,心细,眼光长远。关键是知道回头。
皇上办不成的事,立马就来找他。
多能屈能伸啊。
“将文婉找来。”
石头城的领头人换成任何一个人,都比她让人舒心。
这话他说过吗?
余魏冉怎么不记得了。
不过林青青应该再聪明一点。就好比这些事,早找他, 早办成了。
“还是先别找了。”
余魏冉决定晾晾她。为别人做嫁衣的事他是不会在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