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一章 大巫祭视察(1 / 2)
在格格目瞪口呆中,红衣又在骨头上刻画了不破和万钧两个小灵阵。前一个保证骨头和银枪合二为一,不破不灭,后一个可以让骨头重万斤。万斤而已,她拿着很轻松的。至于下一代大巫祭能不能拿得动,她没考虑。
小灵阵加灵气滋养,一日半的功夫,羊头骨和三节脊骨就和白玉一样莹润了,看着骨头不像骨头,更像是玉石。大冰川的孩子们是不认得玉石的,连格格这样的大族长心头肉都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骨头。眼睛里满满的好奇和羡慕。
“怎么,你喜欢?”红衣看出来了,小丫头自从她来了,一天比一天好美。
“这是以前的骨头?怎么和冰似的,光亮光亮的。”格格没啥文化,说不出莹润剔透这些词,可看着不透明,光却好像透进去的骨头,就差没流口水了。
“再好也是骨头啊,这种骨头不普通,你改天问问大巫祭是什么骨头,弄点儿来,我给你打几件骨镯子。”
“啥是镯子?”
“就这个。”红衣亮了亮手腕上的碎玉霜寒镯,上好的灵玉晶莹剔透,带着灵气,看得格格直吞口水。
“这也是骨头、”
“这是玉的,现在没空,有空了我带你出去找找,应该能找到几块。”
冰雪谷太穷了啊。
格格没有去找大巫祭,因为红衣要改皮袄。她是眼睁睁看着红衣凭空变出个兵器的,荧光闪闪的东西,一下子刺穿羊头杖的。羊头骨多硬她知道,能轻松的刺破羊头骨,那刺人肯定不只是疼那么简单。红衣不瞒着她,她自然知道该怎么做。
小丫头现在一门心思都在红衣身上,让做啥做啥。
女人都是爱美,红衣本来也不怕冷,要不是怕惊世骇俗,这冰天雪地的她都能穿着小热裤蹦跶。修为高就是这个好处。
上好的雪坨皮做的贴身衣物,又把雪熊皮裁剪得体,用冬羊羔皮做内衬,雪貂尾巴做翻领。再用猛犸皮和雪鹿皮做了靴子。一炷香的时候,红衣就把衣服改好了。裁剪用的就是手指头,别问为啥手指甲能切开猛犸皮,问就是红衣大巫祭本事大,你不会啊?那是你笨。
缝制用的是羊毛搓的线,用的隐针法,天衣无缝。做出来的皮裙子,皮裤,皮靴这么一穿……
“女神在上,太好看了。”格格两眼放光。
能不好看嘛。这款式放到前世的国际大舞台也是顶尖儿的,蜂腰细腿高胸脯,衣服好几层,却把女孩子的美凸显的淋漓尽致。再把新款羊头杖一拿,野蛮与时尚混在一起,别有一种风情。
要说格格最喜欢那件儿,看她目光就知道了。
红衣的靴子,靴子地用上号的猛犸蹄子切出了一个中跟,穿在脚上,让人都高了不少。
小丫头眼光不错,红衣也想给她改一改,可格格死活不同意。说什么大巫祭好看可以,她一个小姑娘可不敢。
“没有文化,不行啊。”红衣看着格格又羡慕,又怕怕的样子,只觉原始部落时期的阶级感太强了。可她还不能去立刻改变,文化要慢慢传,习惯要慢慢改,什么时期要有什么时期的管理方法。
穿戴整齐,焕然一新的红衣领着格格出了门。
“咚咚、叮当啷当嘭…………啪嚓!哐啷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”
刚走出来,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片东西掉地的声音。现在正是部落大融合的时候,四个部落的男男女女,老老少少都在做活。红衣的屋子也是他们关注的,不是窥视,是守护。谁都知道她的分量。
红衣这么一出现,新形象立刻轰晕了所有人。
“我滴个女神哎,这是下凡啦。”
“原来可以这么好看的?”
“麻麻,我感觉看到雪神本雪了。”
“……”
红衣听着四周的话,小脸儿竟然红了。她拉了拉格格,两人开始第一次的体察民情。美是美,可那是不能亵渎的美。冰雪谷灵魂人物,神庙的羊头杖,冬之女。所有人惊讶过后,立刻该干嘛干嘛。
能和现在的红衣说得上话的,除了贴身的格格,也只有飘雪和其他主祭了。红衣的身份定下来,作为男人的各位大族长也不能轻易见了。因为尊卑,因为男女,因为她是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