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暗火(2 / 2)
他倒是能慢慢教,就怕教的时间太长,教不会不说,万一教会了,自己也陷进去了怎么办?
他知道,他的目的从一开始,就歪了。
歪的彻底。
伍韶川又看了好一阵子**的动静。
动静看够了,才又闭上了眼。
明天还要枪毙一堆人,还有一批抢来的军火要分配,他要养足精神。
服众的第一步,就是立威。
他根底不干不净的,虽说占了杭县做了大王,可底下的人也不全都是软蛋。
死掉的刘参谋好歹曾经也算是个人物,留下的烂摊子不多,却也不少。
底下明面上客气的人有,暗地里不服气的人也有。
刚上位的时候,他每天毙的人,比当初的刘参谋一月杀的人还多。
很多人知道,也有很多人都不知道,伍韶川这个名字,其实是他夺来的。
这人原来在前任参谋长身边的时候,只是一个写文书的副官。
懂笔墨,肚子里有文采,家世比外头要饭的要强百倍。
可惜知识分子,反倒不受重用。
不受重用,那也是个副官,可他呢?
他一个小兵蛋子,在上海跑商船跑了十二年,强征入伍后又干了四年,到现在总共活了二十六年了,还是个杂物兵,连个屁都不是。
幸好幸好,他还有自己的盘算,和早些年跟着码头的老混子学的那些营生,刨坟挖墓偷东西,他样样都会。
他有钱,可他没人没靠山,又怕露富惹祸,便把东西都埋在了别的地方藏着不敢用,这日子还是过得穷。
穷得过不下去了,他就选择了当兵。
可是就连当兵,他也没想过仅仅只是为了一口饭。
许多晚的夜里,他都躺在木板**绞尽脑汁地想。
他为什么就不能也硬气一回呢?
幸好幸好,那老东西太不是个玩意儿,仗着有枪有炮,还阴差阳错地救过这个副官一命,就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,大大小小都敢对所有人颐指气使,拿他们当孙子看。
不把身边人当人的下场,就是死。
这老不死的,还是死了,死的可真快。
他觉得那一天就像一场梦。
堂堂一个参谋长,上头的司令不在,杭县就是他的地盘。
堂堂一个土皇帝,居然死在新娶的姨太太房里。
说出去都没人信。
盖着盖头,谁又能知道姨太太还是个会法术的妖精。
他那日偷了副官的衣裳去讨好新太太,顺便探探底,若是和其他的姨太太一样,不是个自甘寂寞的,那郎情妾意就能好在一张**,白睡多少趟都没人管;若是被发现了,也可以顺势推到那个小白脸副官头上。
多划算。
他那时候真是高兴坏了。
他等了那么多年的机会,终于来了。
不光保住了脑浆子,还得了半个神仙。
真他妈划算。
他首先是个小人,再是个军人。
唯利是图,不择手段。
这才是现在的伍韶川。
人财两空是傻子的下场,他要的,一直都是两全其美。
他没出身,没起势的本钱,除了这条命,他什么都没有。
没有没关系,他可以借别人的,反正他不要脸。
好不容易,他把那副官全家给杀了,把人家的一切都夺了过来,不对得起这个名字怎么行?
好不容易,他捡到了这么大一个宝贝,不千尊万贵地供着,又怎么行?
杭县虽小,也是块肥肉。
他知道自己不是没有能耐。
钱和权,不过是早晚的事。
哦对,还有扎根的小妖精。
打江山,自然还要美人来相伴。
这样就算江山没了,再不济还是有个美人。
只是有些事,不能急,更急不得。
伍韶川舒爽地舒了口气,接着又咳了一声。
不急不急。
凡事,都得慢慢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