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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三人的时光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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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承被叶星拉着的那只胳膊好似不会动了一样,僵在了桌子上。他用另一只手挠了挠自己的头,不好意思的笑了笑。以为叶星和别的女孩子一样,有些害怕林启。便摸了摸叶星的头,耐心的安慰道:

“叶星,你别看我哥平日里不苟言笑的,其实他人很随和的。你不送他礼物直接去就好了。”

叶星摇摇头,反驳着说:

“那怎么行,生日礼物怎么能随意呢?”

林承被叶星认真又着急的样子有些逗乐了,自己也顺势趴在桌子上,和叶星的眼睛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,样子温柔极了。

林承笑着问:

“你是不是怕我哥啊?”

叶星看着林承,听他这么问,叶星把头一歪,只觉有些疑惑罢了。很快,她又把头摆正,看着林承,笃定的回道:

“我喜欢林启。”

那天,叶星拉着林承问了很多。林承也不嫌烦,就那么一件一件的回答。认真且仔细的答着,像回答老师提的问一样。

叶星则拿着本子一句一句的记的详细,说到重点时,还要用记号笔勾画。

隔天中午,叶星央求林承陪自己去商场给林启买礼物。

林承答应了。

叶星花光了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,给林启买了一只钢笔。

林承说林启喜欢黑白两色。可叶星便不,她精挑细选之后,还是买了那只最显眼的红色光漆钢笔。

叶星对林承说:

“这样他才能一眼看到我啊!”

甚至包装,叶星都刻意挑了红色的礼品袋。

林承只是跟在叶星身后,任凭她一个劲儿的问自己这样搭配是不是好看?林启会不会喜欢?

每一个问题,林承都认真的回答了。

一周后,林启生日。叶星那天穿了白色的粗针毛衣裙,散下了长发。主意是林承出的,他说林启喜欢毛衣质地的衣服,看起来温暖可人,他一定会喜欢的。叶星信了。

那天,叶星送礼物时,对林启说,“这钢笔你现在可别用,以后等你穿西装,要妥帖的放在你胸前的口袋里。”

林启接过礼物,只是点了点头,没有说话。

那晚人都走后,林启把叶星送的钢笔放到了自己书桌的柜子里。光漆亮的红色,甚是扎眼。和钢笔一起在柜里的,是林启母亲几年前送给他的手表。他一直悉心保存着。

林启是理科生,可叶星的数理化却是样样都差。

高二文理分科,叶星放弃了追随林启的脚步。选了文科。

填分班志向表那天,林承问叶星:

“你是不是要追我哥去学理科啊?”

叶星得意的一笑,摇了摇头,摆摆手指。学着电影里赌神周润发推牌的样子,把自己的文科志向表推到林承的面前,露着好生自信的表情说:

“我是喜欢林启,可我才不会为了他委屈我自己,我有我的人生,我才不会因为他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儿。”

林承听后,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,双手抱拳冲着叶星说:

“社会我叶姐,就是不一样。小弟佩服佩服!”

叶星那天并没有问林承要选哪一科,因为答案叶星已经了然。

林承很聪明,反应极快。这点和林启还是像的。只是与林启不同的是,林承平素里总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,学习起来也是漫不经心。所以成绩一直不出彩。

叶星心中明白,林承一定会步他哥的后尘,毅然决然走向理科生的道,从此和自己分道扬镳。

思前想后,叶星还觉得竟然有些不舍。毕竟一年的前后桌,自己关于林启的大小消息都是从林承这个大喇叭处得来的。这要是走了,自己以后不久聋了瞎了?

可让叶星倍感吃惊的,是高二开学那天。

又是一年九月,俗语说,秋老虎最是热人的。

那天,叶星和郑楚楚挽着手,在分班情况表的;叶星仰着头,看到自己被分到了文科二班,郑楚楚的名字就在自己的前面。便开心的抱着郑楚楚粘腻了好一阵子。

没多久,叶星听到自己身后传来一阵熟悉的男声:

“真是不巧,我又要和你一个班了,叶星。”

叶星扭头,看到林承站在自己身后。

整整一个暑假,林启和林承被林家父母送到了国外的学习。仅是两月未见,林承便高了许多。以前和叶星站在一起,比叶星只高一头,现在叶星打量着林承,发现自己就是垫脚也才能勉强够到林承的头了。

不知道,林启是不是也长高了?

叶星才发现,自己名字后面便是林承。心中只感疑惑,便问林承:

“你怎么选文科了啊?”

林承冲叶星笑笑,说:

“我想学画画”

叶星一听,忍不住“噗嗤”地笑了,林承不会画画,这一点叶星可是知道的。

叶星摇摇头,只觉他是说玩笑话吧,便没理会林承了。

那一年的她,扬言绝不为别人委曲求全,改变自己。

那一年的他,站在她身后,深知她心中全无自己半分,可还是忍不住靠近。

那一年的他,自诩是个局外人,看的清楚明白。实则自己才最是糊涂。

那一年的他们,追逐,躲避,退让,隐忍。

那一年的天还没有霾,不知是几月的天,风雪交加,晴雨更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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