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2章 庭审(1 / 2)
“原告,你这是什么意思,”审判长问道,“陈光明是明州县政府党组成员,他是可以代表明州县政府的。”
“审判长,我並不是无事生非,”妲姬挺胸昂头,一脸得意扬扬,“根据最新的消息,明州县政府,已经免去了陈光明县政府党组成员、开发区主任的职务,他现在的身份,仅仅是明州县团委的一个副书记!”
“陈光明,你哪儿凉快去哪儿呆著吧,你一个团委副书记,无权代表县政府!你最多也就带著年轻人们捡捡垃圾,给小学生系系红领巾,呵呵呵......”
妲姬嘎嘎嘲笑起来。
直播间里顿时炸开了锅。
“我考,陈光明被免职了”
“县政府党组成员,虽然不是副处级,但也算一个向上爬的台阶,现在被免了,嘖嘖,不乐观呀......”
“要我是陈光明,既然把老子免了,才不管这破事呢,回家睡大觉去......”
有人在直播间发问,“妲姬说的有道理吗”
播主回答:“妲姬说的有道理,《行政诉讼法》规定:被起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;如果不能出庭,应委託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。而团委副书记,並不属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......”
吃瓜群眾们纷纷问道,“为什么”
“团委书记的身份定位很特殊,县团委是县政府下属群团组织,不是县政府行政职能部门。因此,团委书记不是县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,所以不能以代表县政府出庭。”
吃瓜群眾们一片嘖嘖之声。
妲姬猖狂地道,“一个被免职的人,是无权代表明州县,来和我打官司的!”
“所以,陈光明,请你从这里滚出去吧!”
面对妲姬的嘲笑,陈光明面容不动,“妲姬,你怎么证明我被免职了”
“就在两天前,你们明州县委召开了常委会,你被免职......”
陈光明呵呵笑道,“口说无凭,你有文件吗”
“我......”妲姬立刻语塞了。
陈光明坦然道:“审判长,在两天前,明州县委確实召开了常委会,会上决定免去我的职务,但是,会后並没有下达任免通知,所以,现在我依旧是县政府党组成员。”
审判长並不想在这上面浪费时间,在他看来,陈光明是否有代表资格,並无影响。
他警告道:“原告注意!本案审理的是你与明州县政府的行政纠纷,被告出庭人员资格问题已有明確说明,与本案核心爭议无关。请你立即回到案件本身,不要再无端纠缠、扰乱庭审秩序,否则本院將依法对你予以训诫!”
妲姬悻悻地闭上了嘴,她看向陈光明的眼神,变得更加狠毒。
主播继续讲解:
“庭审前的小插曲结束了,妲姬对陈光明实施偷袭,没想到陈光明早有准备,妲姬狼狈败下阵来。”
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