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0章 舞厅里的诱惑《三》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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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桐顺被抓获后,警方并没有立刻结束侦查。从他身上搜出的麻醉药片和前往绥芬河的火车票,都预示着他身上还隐藏着更大的罪行,这绝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抢劫杀人案。刑警大队长高义、副大队长杨颖带领侦查员,针对这两个细节,研究制定了周密的审讯计划。
审讯过程中,侦查员们采用政策感召、亲情感化等多种方式,与吴桐顺展开了长达十个小时的斗智斗勇。起初,吴桐顺百般狡辩,只承认杀害秋红母子和绥芬河的一起麻醉抢劫案,对其他罪行绝口不提。可在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和铁证面前,他的心理防线渐渐崩溃,开始像挤牙膏一样,一点点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吴桐顺交代,他并不是单独作案,而是有一个专门实施麻醉抢劫的犯罪团伙,一共有七名成员。其中一名成员早在1988年就因犯罪被判入狱,其余六人分别是吉林市的赵金彪、简涛、赵海涛,还有蛟河市的李景全、方春文,他自己则是团伙中的核心成员之一。
这个团伙的作案历史,要从1997年说起。团伙的发起者是赵金彪,他早在1997年初,就从哥哥赵金辉那里学会了麻醉抢劫的手段,随后与赵金辉一起,频繁流窜于东北三省,疯狂实施麻醉抢劫。1998年,赵金辉因麻醉抢劫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,入狱前,他只供述了两起案件,隐瞒了大量余罪。
赵金辉入狱后,尝到抢劫甜头的赵金彪并没有收手,反而纠集了出狱后的吴桐顺、赵海涛等人,继续从事麻醉抢劫犯罪。他们团伙作案,有分有合,交叉作案,足迹遍布黑、吉、辽三省的沈阳、抚顺、长春、吉林、松原、哈尔滨、牡丹江、绥芬河等31个县市,专门以30岁左右的女性为目标。
他们的作案手法十分固定:先在歌舞厅、夜总会、麻将馆等娱乐场所,以欺骗的方式与被害人结识,然后以吃饭、看电影、跳舞为名,将被害人带到偏僻地点,趁被害人不备,在酒水、饮料中投放麻醉药品,等被害人药力发作、昏迷不醒之际,实施抢劫。作案用的麻醉药品,都是团伙成员以重复挂号的方式,从医院开出来的,隐蔽性极强。
吴桐顺的供述,让警方十分震惊。这个团伙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,竟然疯狂作案100多起,抢得手机、金银首饰、现金等财物,案值高达30多万元。更令人发指的是,有些被害人在昏迷不醒的状态下遭到了强奸,不仅损失了钱财,还承受着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;有些被害人因为体内摄入的药量过大,连续数天昏迷不醒,即便经过抢救脱离危险,也因为药物对脑神经的刺激,导致神经恍惚、记忆力减退;还有些被害人因为遭遇麻醉抢劫,引起了家人的猜忌,原本幸福的家庭,从此笼罩上了一层阴影。
鉴于案情重大、涉及面广,专案组立即向市局主要领导汇报,并且逐级上报到吉林省公安厅。很快,兄弟省市反馈的案件信息,就证实了吴桐顺的供述,这些地区多年来未破的多起麻醉抢劫案,都是这个团伙所为。3月下旬,吉林省公安厅将这起系列麻醉抢劫案列为当年一号公案,挂牌督办,明确由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负责侦办,全力抓捕剩余的犯罪嫌疑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