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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 真香拽了,我也想住进来。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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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全都收拾完。

时间也过去了一个多小时。

几个女人见收拾的差不多,还想着过来帮忙一起烤。

但都被陆云筝拒绝了。

河蚌肉腥味重,想要吃需要下重料。

这时候的人骨子里都扣,不舍得放料。

只有他这个重生者不在意这些。

葱姜水,反复浸泡,放入面碱用小斧头反复敲击。

将肉里面的纤维敲散。

最后。

等肉一捏就有一种面的感觉后。

在用河蚌自己的壳上火考即可。

东北的冬天,只要排风的烟筒做得好。

将炉子里的柴火拉出来,就可以烧烤。

而且柴火烧透了的木棍,本身就焦炭化。

温度高,还持久,最重要的是还有一种木香味。

将噶啦肉放在噶啦壳子上。

当油将噶啦肉煎成金黄后,撒上陆云筝平时吃的秘制蒜蓉酱。

那香味直冲脑瓜顶。

就连赵杨阳都凑了过来,一个劲的用鼻子闻味道。

当然,东北人最离不开的大酱,陆云筝有好多。

有最普通的大酱。

还有羊肉酱之类的蘸料。

一个河蚌壳一个味道。

那复合型的香味,馋的几人哈喇子都流了出来。

“小骗子还有多久能吃!”

赵杨阳想要伸手去抓。

“别着急,别再给你的手烫坏了。”

陆云筝好心提醒,反而让她感觉遇到了色胚。

她在医院的时候,就有好多病人总借机会抓她的手。

她就感觉很奇怪,就抓这几下能咋的,也不能当饭吃,也不能当酒喝。

反而会让她扇几个嘴巴子。

但总有病人乐此不疲。

大概又过了五分钟。

陆云筝觉得差不多了,将筷子发下去,喊了一声可以吃了。

赵杨阳也不怕烫!

用筷子夹起来就要吃,可终归感觉有点不妥,偷偷看了一眼其他人。

去碗筷柜子里拿出盘子,装进盘子摆在桌子上。

众人见状也开始帮忙。

张婉莹则更贴心给陆云筝倒了一杠子白酒。

让他边烤边喝。

等陆云筝开始烤下一锅,几个女人才围在饭桌上深出筷子。

”哇,好好吃!”

“好鲜甜,一点都不硬。”

“绝了,陆同志做饭这么好吃,我也想来蹭饭了。”

“比我们之前做的好吃多了。”

赵杨阳跟杨一阳第一次吃陆云筝做的饭。

那幸福的感觉是藏不住的。

反而张婉莹几人都习惯了。

毕竟陆云筝做的饭就没有难吃过。

此时的河蚌肉,除了大酱的香味,还有一股子河鲜味。

甚至有一种土腥味。

这要在后世,加点科技狠活,大家才会愿意吃。

毕竟味道至上么。

可这个年代的人,说真的也没有吃过太多的科技。

反而感觉这种土腥味是一种河鲜的味道。

“蒜蓉的好吃,陆同志,再多弄点蒜蓉的呗。”

“切,看给你馋的,这么好吃,你也嫁过来给陆同志当媳妇的了!”

熟悉之后,赵杨阳也跟杨一阳开起玩笑。

不过杨一阳此时却认真地点了点头。

“也不是不行,大不了就不要名分被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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