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黑棺..(1 / 1)
第一章 阴市掌灯人
林墨的漆刷“啪嗒”一声掉在青石板上,靛蓝色的漆汁在月光下洇开,像一汪凝固的夜空。他蹲下身去捡刷子,指节却在发抖——阴市掌灯人,这个世代由花甲老者担任的职位,竟要交给一个十六岁的姑娘?“老陈,你没说笑?”他抬头看向对面竹椅上的茶贩,对方正慢悠悠地用铜壶往青瓷杯里注热水,茶叶在沸水中翻滚成墨绿色。茶烟袅袅升起,模糊了陈三那张刻满风霜的脸,只有他眼角的皱纹在热气中愈发清晰。陈三撇撇嘴,将铜壶搁在炭炉边,火星子“噼啪”溅在青砖地上:“阴市的帖子都贴到城隍庙墙上了,红底黑字写着‘新任掌灯使苏晚晴,癸未年生人’。你当是谁都能接这活计?”他用茶盖刮去浮沫,眼神往林墨身后瞟了瞟,“据说那姑娘能在正午看见夜游神,上个月还在乱葬岗跟无常爷对过弈。”林墨的指尖划过冰凉的漆桶边缘,桶壁上凝结的水珠沾湿了他的袖口。他想起三年前那个雪夜,自己亲眼看见前任掌灯人赵伯的灯笼如何在阴市入口化作灰烬。当时赵伯枯瘦的手指捏着灯杆,脸上是混杂着解脱与恐惧的笑:“这灯笼啊,照的不是路,是命。”话音未落,那盏用了五十年的旧灯笼便“轰”地燃起绿火,连带着赵伯的衣袖也窜出火苗,可他就那么站着,直到整个人都变成一尊焦黑的雕像。“明晚子时,你去不去看?”陈三压低声音,茶盏在桌上磕出轻响,“听说新任掌灯人要在奈何桥畔点长明灯,那可是百年难遇的场面。上回点灯还是光绪二十六年,那会儿八国联军刚打进京城,阴市里挤满了戴红缨帽的兵卒鬼魂,哭着喊着要找自己的脑袋。”林墨望着巷口摇曳的灯笼,忽然觉得那团暖黄的光晕里,藏着无数双窥视的眼睛。他想起自己右臂上那道月牙形的疤痕——十年前误入阴市时被鬼车鸟啄伤的印记,至今每逢阴雨天仍会隐隐作痛。那天他不过是跟着卖糖人的货郎抄近路,却撞见七个脑袋的怪鸟蹲在老槐树上,鸟喙滴落的血珠在青砖上汇成小小的溪流。要不是赵伯提着灯笼及时赶到,他早就成了那畜生的点心。“我得去给城南张府刷门楣。”林墨站起身,将漆刷插进桶里,靛蓝的漆汁顺着刷毛滴成线,“张员外家三姨太刚殁了,白事要用的东西耽误不得。”陈三“嗤”了一声:“又是那柳姨娘?我听说她死得蹊跷,舌头伸得老长,眼睛瞪得像铜铃。你刷门楣时可得当心,别沾了不干净的东西。”他忽然凑近了些,声音压得更低,“对了,昨儿后半夜,有人看见乱葬岗那边飘着个穿红袄的影子,手里还攥着支银簪子,说不定就是那柳姨娘的魂魄……”林墨没再接话,挑起漆担往巷外走。夜风卷起他的衣角,远处更夫敲梆的声音传来,三短一长,是三更天了。阴市的风似乎已经提前吹了过来,带着纸钱和腐骨的气味,缠在他的脚踝上,像有无数只冰冷的手在拉扯。第二章 长明灯子时的梆子刚敲过第一响,林墨就听见了隐约的铜铃声。那声音细碎得像春蚕啃食桑叶,忽远忽近,顺着风钻进他的耳朵。他躲在城隍庙的残碑后面,碑上“敕封显佑伯”五个大字早已被岁月磨得模糊。月光透过残破的窗棂照进来,在地上投下蛛网般的阴影。林墨屏住呼吸,看见那抹纤细的身影提着灯笼从雾中走来。苏晚晴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月白短打,梳双丫髻,发间别着朵风干的白梅——那梅花的花瓣边缘已经发黑,却依旧保持着绽放的姿态。她手里的灯笼很旧,竹骨上缠着褪色的红绸,烛火却亮得惊人,将她身后的青石板照出三尺宽的光带,连石缝里的苔藓都看得一清二楚。“都出来吧。”她忽然开口,声音清冽如冰泉,在寂静的夜里荡开涟漪。雾霭中应声浮现出影影绰绰的轮廓:穿长衫的书生捧着断裂的玉簪,簪尖还沾着暗红色的血迹;扎羊角辫的女童抱着缺腿的布偶,布偶的左眼处露出黑洞洞的棉絮;挑着菜担的农妇篮子里盛着腐烂的青菜,几只肥硕的蛆虫正从菜叶里爬出来。他们都低着头,脚尖小心翼翼地踩在光带边缘,仿佛那是唯一的生路。林墨的后背紧贴着冰冷的石碑,手心沁出了汗。他看见苏晚晴走到奈何桥中央,那座由青石板铺成的拱桥在月光下泛着青光,桥下忘川河的黑水无声地流淌,水面漂浮着白色的纸钱和腐烂的花瓣。她将灯笼挂在桥栏上,那灯笼突然无风自动,烛火“腾”地窜起半尺高,映得桥下忘川河的黑水泛起粼粼金光,无数张模糊的人脸在水面沉浮,张开嘴似乎在呼喊着什么。“孟婆汤快凉了。”她轻声说,声音里听不出情绪。排队的鬼魂们突然骚动起来。那个断簪书生猛地抬头,林墨看见他腐烂的半张脸上,眼眶里淌着血泪,将下颌的白骨都染成了红色:“晚晴姑娘,求您……求您让我再见她一面!就一面!”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,长衫下摆散开,露出一截只剩骨头的小腿。苏晚晴的手指在灯笼绳上顿了顿,红绸被她捻出褶皱:“张公子,你已在桥边等了三百年。”她的声音很轻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,“当年你赶考途中遇劫,李氏苦等三年无果,最终听从父母之命嫁作他人妇。她嫁的是城南的布商,夫妻和睦,育有三子一女,七十八岁寿终正寝,走的时候很安详。”“可她答应过要等我科举成名!”书生的声音凄厉起来,像两块生锈的铁片在摩擦,“她亲手绣的荷包还在我怀里……”他颤抖着从衣襟里掏出个褪色的荷包,丝线已经脆得一碰就断,里面露出半片干枯的花瓣。林墨看见苏晚晴从袖中取出个一模一样的荷包,只是这个颜色更鲜亮些,边角还绣着小小的“李”字。“这是李氏临终前放在枕下的遗物,她的曾孙去年整理旧物时发现的。”她将荷包扔进忘川河,“她说,等这个荷包见到流水,就彻底忘了你。”荷包落水的瞬间,书生发出一声绝望的哀嚎,化作点点磷火消散在雾中。林墨捂住嘴才没叫出声——他认出那荷包的绣样,与自家祖传的那方丝帕一模一样。祖母说过,那是太祖母的嫁妆,当年太祖父也是个赶考的书生,一去不回,太祖母就守着那方丝帕过了一辈子。“下一个。”苏晚晴的声音将林墨拉回现实。那个扎羊角辫的女童怯生生地往前挪了两步,怀里的布偶掉在地上,发出“咚”的一声闷响。她抬起头,林墨这才看清她的脸——半边脸颊已经烂掉了,露出森白的牙齿。“姐姐,”她的声音像含着水,“我能把布偶带走吗?娘说过,带着它就不会做噩梦。”苏晚晴蹲下身,轻轻抚摸女童的头顶。她的手指穿过女童半透明的身体,在空气中留下淡淡的涟漪:“念念,你娘在奈何桥那边等你呢。”她从灯笼里取出一小截蜡烛,火焰在她掌心安静地燃烧,“这个给你,比布偶更能照亮路。”女童接过蜡烛,脸上露出天真的笑容,抱着布偶转身走向桥的另一端。孟婆正站在桥头,手里端着碗冒着热气的汤,看见女童过来,浑浊的眼睛里露出一丝温柔:“来,丫头,喝了汤就不冷了。”林墨看着这一幕,忽然觉得眼眶发热。他想起十年前那个雪夜,赵伯也是这样蹲在地上,将一盏小小的灯笼塞进他手里:“别怕,跟着光走,就能回家。”就在这时,苏晚晴突然朝残碑的方向看过来,灯笼的光晕恰好照在林墨脸上。她的眼睛在火光中亮得惊人,像两颗浸在水里的黑曜石。“出来吧。”她开口,声音比刚才更冷,“我知道你在那里。”第三章 鬼市旧事“你跟着我做什么?”林墨被这突如其来的问话吓得一哆嗦,转身看见苏晚晴站在月光下,灯笼的光晕在她脸上投下明明暗暗的阴影。她不知何时已经收起了长明灯,手里提着那盏旧灯笼,竹骨上的红绸在夜风中微微飘动。他这才发现自己竟鬼使神差地跟了她三条街,从城隍庙一直跟到了这条僻静的后巷。“我……”他指了指自己右臂的疤痕,那里的月牙形印记在月光下泛着淡青色,“十年前,在阴市被鬼车鸟所伤,是赵伯救了我。”苏晚晴的眼睛亮了亮,像两颗突然被点燃的星辰:“赵爷爷说过,当年有个傻小子非要捡奈何桥边的曼陀罗,结果被护花的鬼车鸟追得满市跑。”她忽然笑起来,嘴角梨涡浅浅,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,“原来那傻小子就是你。”林墨的脸腾地红了。他望着眼前这个比自己还矮半个头的姑娘,很难想象她就是能号令百鬼的掌灯人。她的眼睛很干净,像山涧里的清泉,可偶尔闪过的寒光,又让人想起腊月里结冰的河面。“为什么是你?”他忍不住问,声音比蚊子还小,“赵伯说掌灯人必须是阳寿将尽的老人,能镇住阴市的戾气。你……”苏晚晴收起笑容,低头抚摸灯笼上的红绸,指尖划过一处磨损的痕迹:“因为我没有魂魄。”林墨如遭雷击,后退半步撞在墙上,青砖的凉意透过单薄的衣衫渗进骨髓。他想起陈三说的“正午看见夜游神”——没有魂魄的人,阴阳两界都不收,自然能看见常人看不见的东西。可没有魂魄的人……还能算活人吗?“我生下来就没有影子。”她抬头看他,月光从她透明的指尖流过,在地上投下空荡荡的一片,“赵爷爷说,这样的体质最适合掌灯,既不会被鬼魂附身,也不会被阴市的浊气侵蚀。”她顿了顿,忽然凑近林墨,一股淡淡的梅香混着纸钱的味道飘进他的鼻子,“你知道赵爷爷为什么会选我吗?”林墨摇摇头,心脏在胸腔里狂跳。“因为我跟他一样,都是被阴市选中的人。”苏晚晴的声音压得很低,像在说一个天大的秘密,“掌灯人不是选出来的,是灯笼自己挑的。当年赵爷爷也是十六岁接的班,一直干到七十八岁,整整六十二年。”她伸出手指,在林墨的手臂上轻轻一点,疤痕处传来一阵刺痛,“你以为这疤痕是鬼车鸟啄的?其实是灯笼给你的印记,它在标记‘候选人’。”林墨猛地缩回手,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右臂。那道月牙形的疤痕确实比普通伤疤更光滑,边缘还隐隐泛着银光。他一直以为是赵伯用了什么特效药,现在想来,那根本就不是普通的伤疤。“别害怕。”苏晚晴的声音软了下来,“不是每个有印记的人都会成为掌灯人。赵爷爷说,百年里只会出现一个真正的‘命定之人’,其他人的印记会随着年龄增长慢慢消失。”她抬头望向天空,一轮残月正被乌云吞噬,“就像赵爷爷,他本来能活到九十九岁,却为了把我护到十六岁,把自己的阳寿折了二十年。”他们走到一条僻静的巷口,苏晚晴突然停下脚步:“你知道阴市为什么每月初一开吗?”她指向天空,乌云里似乎有无数张人脸在沉浮,“因为那天是阴阳两界的缝隙最宽的时候。而掌灯人的灯笼,就是为了在缝隙关闭前,把迷路的鬼魂送回他们该去的地方。”她顿了顿,转头看向林墨,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,“明晚子时,我在阴市入口等你。赵爷爷说,你有资格知道真相。”林墨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,看见乌云里一张巨大的人脸正对着他微笑,嘴角咧开到耳根,露出漆黑的牙齿。他忽然明白,那些所谓的“念想”,或许从来都不是活人该有的东西。就像太祖母守着那方丝帕过了一辈子,最终也只是化作一抔黄土,而那方丝帕,现在还躺在林家老宅的樟木箱里,等着被岁月彻底遗忘。第四章 染血的胭脂苏晚晴第一次主动来找林墨,是在三天后的清晨。晨雾还没散去,青石板路上湿漉漉的,倒映着两旁店铺的招牌。她提着个油纸包站在林墨的漆坊门口,眼圈泛红,鼻尖冻得通红。“能帮我个忙吗?”她打开纸包,里面是支断裂的银簪,簪头嵌着的红宝石缺了一角,断裂处还沾着暗红色的血迹,像凝固的朱砂,“这是城南绣坊的柳姨娘托我带给她女儿的,可我……”林墨接过银簪,冰凉的金属触感顺着指尖蔓延到心脏。他想起昨天陈三说的闲话:城南张员外的三姨太柳氏,三天前在绣房上吊自尽了。听说她死的时候穿着一身红袄,舌头伸得老长,眼睛瞪得像铜铃,把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丫鬟吓疯了。“她女儿今年多大?”林墨的声音有些发紧,他能感觉到银簪上残留的怨气,像无数根细针在刺他的手掌。“七岁,叫念儿。”苏晚晴的声音有些发颤,眼圈更红了,“柳姨娘说,念儿每天都在绣坊门口等她回家。她最喜欢吃城南的桂花糕,念儿就每天揣着一块在怀里,等娘回来尝……”林墨的心沉了下去。他见过太多滞留人间的鬼魂,大多是因为放不下在世的亲人。可让一个七岁的孩子面对母亲的鬼魂,未免太过残忍。念儿还那么小,她怎么能理解死亡的含义?怎么能承受母亲变成青面獠牙的厉鬼的模样?“我陪你去。”他拿起工具箱,将银簪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锦盒里,“就说……是柳姨娘托我送还的簪子。”他不能让苏晚晴一个人去面对这些,那个看起来瘦弱的姑娘,已经背负了太多不属于她的东西。绣坊的老板娘是个矮胖的中年妇人,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,看见苏晚晴时脸色微变,像见了鬼似的往后缩了缩:“又是你这丫头,整天神神叨叨的。念儿已经被她外婆接走了!”她双手叉腰,声音尖利得像指甲刮过玻璃,“我告诉你,我们绣坊不欢迎你!自从柳氏那个小贱人死后,就没安生过,不是丢了绣线就是断了针,我看都是你招来的晦气!”“我们只想看看柳姨娘的绣房。”林墨把锦盒藏进袖中,亮出自己的漆匠身份,“张员外请我来修补绣房的雕花窗棂。他说柳姨娘生前最喜欢那扇窗,要好好修缮一番留作念想。”他故意提高了声音,眼角的余光瞥见老板娘的眼神闪烁了一下。老板娘半信半疑地打开房门,一股浓重的脂粉味混合着血腥味扑面而来,呛得林墨忍不住咳嗽了两声。绣房里还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,墙角的妆台上,一支半旧的胭脂盒敞开着,胭脂被染成了暗红色——那是柳姨娘用最后一点力气,在妆盒盖上画的小像,眉眼间竟与苏晚晴有几分相似。绣架上还绷着未完成的嫁衣,大红的绸缎上绣着鸳鸯戏水,针脚细密,栩栩如生,只是鸳鸯的眼睛处被戳了两个黑洞,露出里面的白色衬里。“柳姨娘说,她是被人推下去的。”苏晚晴的声音冷得像冰,在寂静的房间里回荡,“不是自尽。”林墨的心猛地一沉。他走到妆台前,拿起那支染血的胭脂盒。盒盖上的小像画得很仓促,线条歪歪扭扭,却能看出画中人的眉眼清秀,嘴角还带着一丝倔强。胭脂被血染成了紫黑色,用指尖蘸一点,黏腻得像干涸的血痂。“张员外为什么要杀她?”林墨低声问,他想起陈三说的闲话,张员外最近在外面纳了个新宠,年轻貌美,据说已经怀了身孕。“因为账本。”苏晚晴走到绣架前,轻轻抚摸着那件未完成的嫁衣,“柳姨娘偷偷记了张员外的账,里面有他挪用漕运银子的证据。上个月漕运总督被革职,就是因为亏空了三百万两官银,张员外是主要的经手人之一。”她顿了顿,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,“柳姨娘本来想拿着账本去揭发他,却被张员外发现了。他假意答应让她带走念儿,却在她收拾东西的时候从背后推了她一把。”林墨拿起妆台上的一支银簪,样式和苏晚晴带来的那支一模一样,只是这支没有断裂,簪头的红宝石也完好无损。“这是……”“张员外送给她的定情信物。”苏晚晴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嘲讽,“他说这对银簪是‘一生一世一双人’,结果却成了杀她的凶器。柳姨娘掉下去的时候,手里还紧紧攥着这支簪子,所以才会断裂。”她走到窗边,指着窗棂上的一道裂痕,“这里有挣扎的痕迹,柳姨娘不是心甘情愿死的。”就在这时,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,越来越近。苏晚晴迅速吹灭桌上的油灯,拉着林墨躲进雕花衣柜。衣柜里堆满了柳姨娘的衣服,一股淡淡的兰花香混合着霉味钻进鼻子。透过柜门的缝隙,他们看见一个穿着黑色长衫的男人走进来,手里提着把沾血的匕首,脸上带着阴狠的笑容。“柳氏那个贱人,死了还不安生。”男人恶狠狠地踢翻绣架,嫁衣掉在地上,沾满了灰尘,“账本到底藏在哪儿?张员外说了,找不到账本,我这条命也别想要了!”林墨认出他是张府的管家,上个月还来绣坊取过柳姨娘绣的荷包。只见管家从怀里掏出个小小的瓷瓶,将里面的液体倒在妆台上,顿时腾起一股刺鼻的青烟,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