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9章 番外16-人间仙子(刘亦菲)(1 / 2)
2004年秋,湖北襄阳,《神雕侠侣》片场。
刘亦菲十七岁,第一次吊着威亚从天而降时,整个剧组都安静了。
白衣胜雪,青丝如瀑,眉眼间那抹清冷恰到好处——不是演出来的,是她站在那儿,就是小龙女。
导演于敏在监视器后头看了半天,喃喃道:“金庸先生说得对,这就是他心目中的小龙女。”。
刘亦菲落地时微微踉跄——威亚落点有些偏差。她站稳,理了理衣摆,神色如常,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。
“亦菲,没事吧?”助理跑过来。
“没事。”她摇摇头,目光却越过助理,落在一旁的杨过身上。
沈遂之穿着那身破破烂烂的戏服,正低头翻剧本。他似乎感受到她的目光,抬起头,与她对视了一瞬。
只是一瞬。
他点了点头,又低下头去。
刘亦菲收回目光,心跳却漏了一拍。
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。十七岁,刚演完《金粉世家》,刚拍完《天龙八部》,被媒体捧成“神仙姐姐”,可她自己知道,那都是别人给她贴的标签。
她不知道什么是喜欢,不知道什么是心动。
但她知道,刚才那一眼,她想再看一眼。
那场戏在深潭边拍。
剧情是杨过中毒坠崖,小龙女飞身相救。沈遂之吊着威亚悬在半空,刘亦菲站在潭边准备。
武指在给她讲动作:“你从这里起跳,抓住他的手,然后两个人一起往那边落,明白吗?”
她点头。
可就在她起跳的瞬间,意外发生了。
沈遂之的威亚突然卡住,他整个人失去平衡,斜斜地往下坠。
刘亦菲没有犹豫。
她在空中强行调整方向,不去抓他的手,而是挡在他和岩石之间。
两个人一起坠入潭水。
冰冷刺骨的水瞬间淹没她,她呛了一口,却死死抓住他的衣服不放。沈遂之在混乱中稳住身形,反手抱住她,奋力往上游。
浮出水面时,她咳得几乎窒息。
沈遂之把她拖上岸,脸色比她更白:“你疯了?你挡什么?”
刘亦菲咳了好一会儿,才抬起头,看着他。
他的戏服湿透了,贴在身上,头发滴着水,狼狈得像只落汤鸡。可那双眼睛亮得惊人,里面有她看不懂的情绪。
“你没受伤吧?”她问。
沈遂之愣住了。
他看着她,看了很久,久到旁边的人围过来,七嘴八舌地问有没有事。
最后他松开她,站起身,背对着她说了一句:
“刘亦菲,你以后不许这样。”
那天晚上,刘亦菲躺在床上,翻来覆去睡不着。
她想起他说那句话时的语气——不是责怪,是……心疼。
十七年来,第一次有人用那样的语气跟她说话。
她忽然想起妈妈说过的话:“茜茜,以后遇到真正在意你的人,他会用命护着你。”
她不知道沈遂之是不是那个人。
但她知道,在他抱住她往上游的那一刻,她的心跳得比任何时候都快。
《神雕》杀青前夜,剧组聚餐。
刘亦菲喝了一点酒,只一点,脸就红透了。她悄悄溜出来,在酒店后院的石凳上坐着看月亮。
身后传来脚步声。
“一个人躲在这儿?”
是沈遂之。
她没回头,只是“嗯”了一声。
他在她旁边坐下,也抬头看月亮。
沉默了很久,他忽然说:“明天就杀青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回北京?”
“嗯。”
“以后……还拍戏吗?”
刘亦菲终于转过头,看着他。月光把他侧脸的轮廓勾勒得很柔和,眉眼间却有淡淡的不舍——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看错了。
“你呢?”她问。
沈遂之沉默了一会儿,说:“我想拍电影。拍那种能留得下来的。”
“比如?”
“比如……”他顿了顿,“我师父教我的那些戏。他说,戏比天大。我想把这句话拍出来。”
刘亦菲看着他,忽然觉得这个人和她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。
他不是只想红,不是只想赚钱。他有自己的方向,自己的执念。
就像她一样。
“亦菲,”他忽然叫她,声音很轻,“今天那一下,谢谢你。”
她愣了一下,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潭里的事。
“应该的。”她说。
他摇摇头:“不是应该的。是……我欠你一条命。”
刘亦菲想说不用,想说换了你也会这么做。但话到嘴边,却变成了一句她自己都没想到的话:
“那你以后还我。”
沈遂之看着她,月光在他眼睛里碎成星星。
“好。”他说。
2006年,《神雕侠侣》播出,刘亦菲彻底红了。
“神仙姐姐”的称号传遍大江南北,广告代言铺天盖地,剧本堆满经纪公司的办公室。所有人都说,刘亦菲前途无量,只要按部就班走下去,就是下一个巩俐、章子怡。
可刘亦菲心里不这么想。
她不想按部就班。
她不想永远演“神仙姐姐”。
她更不想的是,被经纪公司当成商品一样包装、推销、榨干每一滴价值。
那年秋天,沈遂之从横店打来电话。
他们偶尔联系,不频繁,但每次都能聊很久。他告诉她他在拍什么戏,她告诉他她在看什么剧本。谁都没有说想念,但每次挂电话前,都会沉默几秒。
那天他说:“我准备自己开公司。”
刘亦菲愣了一下:“什么?”
“自己开公司,自己拍想拍的东西。”他说,“不做流水线,只做好内容。”
她沉默了很久。
“你……想让我加入吗?”
电话那头也沉默了很久。
然后他说:“我不敢问你。你来不来,是你自己的事。但我可以告诉你——如果来,我不会让你受委屈。”
那天晚上,刘亦菲一夜没睡。
第二天,她给当时的经纪公司打了电话:“我要解约。”
电话那头炸了:“你疯了?解约要赔多少钱你知道吗?”
她说:“知道。”
“你上哪儿找下家?”
她说:“自己找。”
2008年初,刘亦菲正式签约遂光影视。
沈遂之在签约仪式上说:“刘亦菲是中国最特别的女演员。她不是商品,是艺术家。遂光影视要做的,就是让艺术家安心创作。”
刘亦菲站在他身后,看着他的背影,忽然想起绝情谷那潭水,想起他说“我欠你一条命”。
她想:你不用还了。
我已经得到了最好的东西。
遂光影视成立后,刘亦菲成了最重要的一块拼图。
沈遂之给她量身打造剧本,不赶档期,不追热点,一年只拍一部戏,拍完就休息。有人说她“糊了”,她不解释。有人说她“傍上老板”,她不回应。
她只是在每一次镜头前,把自己活成角色。
2008年,《功夫之王》上映,刘亦菲进军好莱坞。有人说她是“打酱油”,她不争辩。有人说明星走国际路线是“镀金”,她不理会。
她只是在那一年学会了一口流利的英语,学会了更多打戏技巧,学会了如何在陌生的世界里站稳脚跟。
回国后,她发现自己有了一个新称号——“遂光四大神颜矩阵”。
热巴、赵丽颖、高圆圆、她。
四个女人,四种美,四个被沈遂之亲手捧起来的名字。
媒体喜欢编排她们的“宫斗”,喜欢猜测谁是“正宫”,谁最受宠。
刘亦菲看着那些报道,只是笑笑。
她和她们一起吃饭,一起喝茶,一起聊戏。她知道热巴喜欢喝冰美式,知道赵丽颖不吃辣,知道高圆圆养了一院子的兰花。
她们爱的是同一个男人。
可她们也是朋友。
有时候刘亦菲会想:这算什么?古代的后宫?现代的共享经济?
后来她不想了。
因为答案很简单:她们都爱他,而他,也爱她们每一个。
只是爱的样子,不一样。
2015年,刘亦菲接到《花木兰》试镜通知。
迪士尼的选角导演说,他们找遍了全球,终于找到了“木兰的眼睛”——坚定,清澈,有故事。
她问沈遂之的意见。
沈遂之只说了一句:“去吧。演完回来,我在这儿。”
那一年她二十八岁,从十七岁认识他,已经十一年。
十三年里,他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。
没有表白,没有承诺,没有任何实质的关系。只有偶尔的深夜电话,偶尔的剧组探班,偶尔的……她以为他看她的眼神里有东西,却又不敢确定。
去美国那天,他来送机。
在机场VIP通道,她停下脚步,回头看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