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七十章 居然会毛笔字(2 / 2)
邢成义深吸一口气,闭上眼睛,平复了一下烦躁的心情。他想起自己刚开始学炒回锅肉的时候,也是一次次失败,肉片炒老了、酱汁放多了、火候没掌握好,炒坏的肉不知扔了多少,后来慢慢摸索,才找到感觉。写毛笔字应该也一样,没有谁一开始就很厉害。
再睁开眼时,他的眼神专注了不少。他盯着笔尖,努力让自己的手腕稳住,笔尖轻轻落在宣纸上,刚一接触,就觉得宣纸的吸水性很强,墨汁瞬间晕开了一点。他小心翼翼地,缓缓向右移动笔尖,尽量让笔画保持平直。可刚写了一半,手腕还是忍不住抖了一下,笔画一下子变粗了,像五花肉切厚了一块;到了末尾,收笔的时候又没控制好力度,笔画的末端变得尖尖的,像是一根小尾巴,跟他平时切菜切出的歪歪扭扭的土豆丝似的。
“你看你这‘一’,写得跟条小虫子似的,歪歪扭扭的,”邢成义看着自己写的笔画,忍不住自嘲地笑了起来,把毛笔递还给王哥,“不行不行,我真不是这块料,还是你来吧,我看着就好。这活儿比炒十份回锅肉还累。”
“别啊,刚开始写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,”王哥没有接毛笔,反而拿起他写的“一”,仔细看了看,笑着鼓励道,“你这笔画虽然歪,但有力量,带着股子咱们后厨颠勺的劲儿,不软塌,有自己的味道。我刚开始学的时候,写的‘一’比你这还弯,像条蚯蚓。再来一次,这次慢一点,注意力集中在笔尖上,感受墨汁在宣纸上的流动,手腕放松,不要刻意去控制,顺着感觉来,就像你炒肉时跟着火候走一样。”
邢成义看着王哥真诚的眼神,又看了看桌上的宣纸和毛笔,心里的那点挫败感渐渐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不服输的劲头。他重新握紧毛笔,蘸了点墨汁,这次蘸得少了点,避免墨汁太多晕开。他再次将笔尖落在宣纸上,这次没有急于移动,而是先感受了一下笔尖与宣纸的接触感——软软的,糯糯的,和铁锅的坚硬完全不同。然后,他缓缓发力,手腕尽量放松,一点点向右移动。
这一次,虽然手腕还是有点抖,但比刚才好多了。笔画虽然算不上笔直,但也比刚才的“小虫子”强多了,收笔的时候,他有意识地顿了一下,虽然还是有点生硬,但至少没有了那根“小尾巴”,像一片切得不算规整但还算均匀的五花肉片。
“你看,这次是不是好多了?”王哥在旁边看着,笑着点头,眼睛里满是赞许,“有进步,真的。你这手上的功夫还是有的,毕竟天天颠勺,手上有准头,就是没找对感觉。再来试试写个‘二’,就是两个横画,上面的短一点,菜似的,要整齐。”
邢成义受到了鼓励,信心大增,又蘸了点墨汁,开始写“二”。上面的短横画,他写得很小心,虽然还是有点歪,但比刚才的“一”稳了不少;腕抖得更轻了,笔画也比刚才平直了很多,两个横画之间的距离也还算均匀。写完之后,他自己看了看,忍不住笑了:“好像是比刚才强点了,至少能看出是个‘二’了。”
“不止是强点,是进步很大,”王哥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你这悟性高,手上又有力量,多练练,肯定能写好。再来试试写个‘人’字,撇和捺,要舒展,就像咱们炒菜时翻勺的动作,要打开。”
邢成义点点头,握着毛笔,蘸了墨汁,开始写“人”字。撇画还好,他慢慢写,虽然有点弯,但还算流畅;到了捺画,需要向右下方舒展,然后顿笔收锋,他试了好几次,要么捺画写得太短,像没展开的翅膀,要么顿笔太用力,墨汁晕成一团。王哥在旁边耐心指导:“捺画要先轻后重,慢慢发力,收锋的时候要利落,就像你炒肉时最后收汁,要恰到好处。”
邢成义照着王哥说的,一次次尝试,写坏了一张又一张纸,墨汁也蘸了一次又一次。他的额角渐渐渗出了汗珠,手指也有点发酸,但他却一点都不觉得累,反而觉得很投入——这种专注于一件事,慢慢摸索、慢慢进步的感觉,和他琢磨回锅肉的味道时一模一样,让人心里踏实。
不知不觉,半个多小时过去了。书桌上已经铺了好几张写满字的宣纸,上面有歪歪扭扭的笔画,也有不成形的汉字,但每一个字,都比上一个要稳、要好看。邢成义放下毛笔,看着自己写的字,虽然算不上好看,甚至有些笨拙,但却透着一股一股刚劲有力的味道,不像王哥的字那样娟秀雅致,却带着他自己的印记——那是常年颠勺、握锅铲练出来的力量感,是一个厨师独有的烟火气。
“王哥,你看我写的这些,是不是比刚开始强多了?”邢成义指着宣纸上的字,脸上带着一丝得意的笑容。
王哥走过来,仔细看了看,然后笑了笑,语气真诚:“不错啊,成义。真的不错。你的字虽然算不上多么工整好看,但有股独特的魅力,刚劲、实在,透着股子烟火气,看着很舒服。就像你做的回锅肉,不是最精致的,但最对胃口。”
邢成义听了,心里暖暖的。他知道,王哥是在鼓励他,但他也能感受到自己的进步。他看着桌上的笔墨纸砚,又看了看窗外的阳光,突然觉得,这种在忙碌的后厨生活之外,能安安静静待下来写写字的时光,格外珍贵。
“王哥,谢谢你啊,”邢成义拿起一张自己写的“人”字,小心翼翼地叠起来,“以后有空,我还跟你学写字。天天在后厨忙,也该静下来练练心。”
“好啊,”王哥笑着点点头,重新拿起自己的毛笔,“咱们俩,一个琢磨菜,一个琢磨字,也算各有各的乐趣。以后中午歇班,咱们就回宿舍,你写字,我也写字,清静。”
邢成义点点头,心里充满了期待。他看了看墙上的挂钟,已经一点多了,该回店里准备下午的生意了。他拿起自己写的几张字,小心翼翼地放进书桌的抽屉里,然后和王哥一起走出宿舍。
午后的阳光依旧温暖,槐花香更浓了。两人并肩走着,聊着写字的技巧,也聊着下午的外卖订单,聊着店里的生意。邢成义觉得,这样的日子,虽然忙碌,却很踏实——有自己喜欢的手艺,有默契的伙伴,还有这样一段能静下心来写字的时光,就像他做的回锅肉一样,虽然平凡,却充满了温暖的烟火滋味。
回到店里,小李已经开始切配菜了,张阿姨也在整理外卖订单。邢成义换上围裙,走进后厨,拿起锅铲,看着案板上新鲜的五花肉和青蒜苗,心里格外有底气。他知道,无论是做回锅肉,还是写毛笔字,只要用心去做,慢慢琢磨,总能做出属于自己的味道,写出属于自己的人生。
抽油烟机再次嗡嗡作响,火光映着邢成义的脸,五花肉在炒锅里滋滋作响,甜蒜酱的清香弥漫开来。他握着锅铲的手,依旧稳如泰山,而他的心里,却多了一份沉静和从容——那是笔墨纸砚赋予他的力量,是烟火气与书卷气交织的温暖。